昨天看了部纪录片,也查阅了一些文字材料,对诞生大宪章的金雀花王朝有个初步认识。在此粗略梳理一下,以作备忘。
背景
金雀花王朝开端于公元12世纪,结束于14世纪,大宪章诞生在王朝前半段历史中。
在此之前,英格兰国王亨利一世活着的子嗣中没有男丁,他打算将王位传给女儿玛蒂尔达,却遭到了贵族们的反对。亨利一世死后,大权旁落,继承王位的是玛蒂尔达的堂兄史蒂芬。她打算夺回王位,双方各自坐拥部分领地,王国陷入一场分裂。
玛蒂尔达有她自己的办法,她把自己嫁给安茹伯爵。年轻的安茹伯爵获得了玛蒂尔达手中的大量军队、领地与财富,自己夺取了诺曼,占领了王国在欧洲大陆上的领地。可惜他英年早逝,没有达成进军英格兰的夙愿。
安茹伯爵的儿子,也就是亨利二世,采用与他父亲相同的策略,政治联姻换取领地,巩固安茹伯爵的基业。然后借势逼宫,迫使史蒂芬宣布他为自己的继承人。不久后史蒂芬就去世了,亨利二世正式开创金雀花王朝。他本人很喜欢在帽子上插一支金雀花,王朝因此得名。
亨利二世
亨利二世是个非常有能力的国王,他精力充沛,勇武过人。在他的统治下,王国版图不断扩张,并且在与法国的战争中战绩丰厚,成为欧洲史上一个强盛的王朝。然而他却没什么好结果,渐渐落得众叛亲离的下场。
先是他与坎特伯雷大主教贝克特关系恶化,一度将主教驱逐。后来关系缓和,大主教复职,但主教无法接受君权凌驾于神权之上,所以矛盾依然存在。在双方某次冲突后,亨利二世说了一句气话,导致4名骑士“受命”前去把大主教暗杀了,亨利二世只得前往教堂认罪,接受鞭笞。
他的妻子也很看不惯他,背地里策反他的4个儿子,暗示他们亨利二世并没有给予他们应得的权利。年长的两个儿子早早死于非命。三儿子理查借助敌人——法国的力量击败亨利二世,成功夺权,他就是著名的狮心王理查。
狮心王理查
狮心王理查在位时间不长,但他的心思不在英格兰,而是欧洲大陆上。他在位期间参与了第三次十字军东征,对抗萨拉丁统领的穆斯林世界,可以说他在其中起到的是中流砥柱的作用。
约翰王
狮心王死后,他弟弟,亨利二世的四儿子约翰篡位成功。他工于权术,却不是治国之才。在他的治下,与法国的战争节节败退,丢失了欧洲大陆上的大片领地。他与教皇英诺森三世关系也不好,数次冲突之后,教皇下令免去他国王的职位,约翰不得不交出所有权利。
为挽回颜面,他率军前往欧洲大陆攻打法国,意图收复失地。当时的法国军事实力正处于巅峰,法王腓力二世挫败了约翰的进攻。他回到英格兰,立马又遭遇了贵族阶层的反目。在贵族们的逼迫下,约翰签下了一系列条款来保障贵族阶层的利益,这便是这段历史的主角——大宪章。
大宪章
大宪章不是一部严谨的律法,它本身的内容并无任何伟大之处。其中有原则性法规,也有鸡毛蒜皮的小事。但重要的是欧洲人民第一次意识到,可以有一部法律对所有人生效,能够制约君主的权利。要知道,在这之前的法律对王室成员都是无效的。
约翰回到自己的领地,立刻就出尔反尔废除了大宪章。同时他还获得了教会的支持,教会认为这有辱国王的威严。
约翰死后,他的儿子亨利三世继位,条件是要承认大宪章。他与贵族大臣们商议进行了一些删减,大宪章终于得以留存,成为现代法律的雏形。
后话
关系似乎有点错综复杂,不过欧洲历史就是这样。不像中国古代史,欧洲长年处于分裂状态,中世纪经济水平落后,文明程度低。欧洲的国王也不比东方帝王,影响力有限。要与教皇和贵族领主们周旋,争取自己的权利。王室并不具有神圣不可侵犯的地位,他们本质上只是一个得势的家族。
恰恰是这样的土壤,更容易在相互制衡中诞生契约与律法,成为法制的萌芽地。
就像纪录片里说的,“金雀花国王的成就,就是创造了可以不需要他的东西。”